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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本组织经营管理

股本组织经营管理

企业的股本,应按以下规范核算

(一)企业的股本应当在核定的股本总额及核定的股份总额的范围内股本发行股票取得。企业发行的股票,应按其面值作为股本,超过面值发行取得的收入,其超过面值的部分,作为股本溢价,计入资本公积。

(二)企业境外上市以及在境内发行外资股,按确定的人民币股票面值和核定的股份总额的乘积计算的金额,作为股本入账,按收到股款当日的汇率折合的人民币金额与按人民币计算的股票面值总额的差额,作为资本公积处理。

企业的股本除下列状况外,不得随意变动

(一)符合增资条件,并经有关部门批准增资的,在实际取得股本投入者的出资时,登记入账。

(二)企业按法定程序报经批准减少注册资本的,在实际发还投入时登记入账。采用收购本企业股票方式减资的,在实际购入本企业股票时,登记入账。企业应当将因减资而注销股份、发还股款,以及因减资需更新股票的变动状况,在股本账户的明细账及有关备查簿中详细记录。

投入者按规范转让其出资的,企业应当于有关的转让手续办理完毕时,将出让方所转让的出资额,在股本账户的有关明细账户及各备查登记簿中转为受让方。

企业发行股票

收到现金等资产,按实际收到的金额做以下账务处理。借:现金或银行存款(实际收到的金额) 贷:股本(股票面值和核定的股份总额的乘积计算的金额)资本公积─股本溢价

分配股票股利

应在办理增资手续后,按股东大会批准的利润分配方案做以下账务处理。

借:利润分配

贷:股本

企业境外上市以及在境内发行外资股

收到股款时。

借:银行存款(收到股款当日的汇率折合的人民币金额)

贷:股本(股票面值和核定的股份总额的乘积计算的金额)

资本公积─股本溢价

企业将发行的可转换债券转换为股本时

借:应付债券─债券面值

应付债券─债券溢价(未摊销的溢价)

应付债券─应计利息(已提的利息)

贷:股本(股票面值和转换的股数计算的股票面值总额)

现金等(用现金支付的不可转换股票的部分)

应付债券─债券折价(未摊销的折价)

资本公积─股本溢价(差额)

企业按法定程序

报经批准减少注册资本,应在办理减资手续后做以下账务处理。

借:股本

贷:现金

银行存款

企业采用收购本企业股票方式减资时

(一)支付款超过面值总额的部分,依次减少资本公积和留存收益时。

借:库存股

贷:银行存款/现金

借:股本(股票面值)

资本公积--股本溢价

盈余公积

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贷:库存股

(二)购回股票支付的价款低于面值总额时。

借:库存股

贷:银行存款/现金

借:股本(股票面值)

贷:库存股

资本公积--股本溢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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