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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客户交易结算资金第三方存管制度是什么意思?

  对于客户交易结算资金第三方存管制度。下面万洲财经的小编为你介绍对于客户交易结算资金第三方存管制度。

  作为证券投资者保护体系和证券业风险防范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客户证券交易结算资金(俗称“保证金”)第三方存管制度(以下简称“第三方存管制度”)已从2004年初个别试点,开始转入分期分批实施阶段。该制度的引入,将从根本上保证客户交易结算资金的安全,从制度上防范证券公司挪用客户交易结算资金的现象发生,从而达到保护客户利益、控制行业风险、维护金融体系稳定的目的。

  在实施第三方存管制度前,投资者必须将交易结算资金存入证券公司,然后以证券公司的名义存入商业银行,这就为证券公司挪用资金打开了方便之门。与之不同,第三方存管制度则在证券公司和存管银行之间形成合理的分工和制约,投资者证券账户在证券公司开立和管理,日常交易活动仍在所开户的证券公司营业部进行。但是客户交易结算资金账户须以投资者自己的名义在存管银行开立,由存管银行进行管理、核算,投资者资金转账和存取全部通过存管银行办理。这样,投资者保证金账户管理、资金存取职能与证券公司股票等证券买卖业务严格分离,证券公司与存管银行在证券与资金的管理上各司其职,相互监督。同时,证券公司在登记结算公司开立的结算备付金账户、在存管银行开立的客户交易结算资金存管专户以及投资者以资金名义又在商业银行开立的交易结算资金账户均由存管银行进行管理,存管银行后台稽核系统在三者之间建立了严密的构稽关系,证券公司与登记结算公司、证券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资金交收也都由存管银行代为完成。这种彼此独立、相互制约式的资金与证券管理模式对有效防范信用风险,切实保护投资者利益有其重要的现实意义。从前期十几家证券公司第三方存管实施情况看,系统运行平稳,营业秩序正常,社会反响良好,投资者响应积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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