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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股发行名词术语(2)

前几年,确实曾经说过,在股市4000点以下,不发行新股。但是后面,又开始新股的发行,这个情况和这个过程,还是有些了解。

一,与大家分享几个情况。

第一个情况,4000点以下的时候,不发行新股的原因,因为那个时候整个股市,非常的低迷,人心慌慌。所以,那时暂停新股的发行,同时也提出4000点以下不再发行新股。这个说法的提出,主要是为稳定股民的心态,2015年下半年的股灾导致的持续暴跌,如果不是亲身经历那个过程的人们,是没有办法体会当时的恐慌,因此,稳定要压倒一切,所以暂停新股的发行。

第二个情况,后来,大盘指数还没有到4000点,又开始发新股,这也是事实,那为什么会这样呢?这里就要清楚。股市的本质是什么?股市的价值是什么?股市的意义是什么?

股市的价值和意义就是在于两点。

第一点,融资,为实体经济融资。股市是资本市场的重要部分,资本市场最重要的功能就是给实体经济做得比较好的公司,提供融资的途径,做得好的公司可以通过上市拿到资金,推动企业的快速发展,从而提升整个经济的竞争力。

第二点,股市是实现资源优化配置的重要场所。如何实现优化配置?就是让好公司能够上市,不好的公司不能上市,让上市之后的好公司,能够不断进行融资,业绩不好的上市公司是没有办法持续融资。这样的一个过程,就是实现重要的资源资金与最好的公司,匹配在一起,好像现实生活当中的结婚,男才女貌,漂亮的女孩嫁给有才的男孩。

第三个情况,证监会主席刘士余上任之后,释放的信号就是IPO常态化,不能因为市场大跌,不能因为市场行情不好,就暂停新股IPO。证监会主席刘士余,在近日又有最新的表态,表示要加强加大股市服务实体经济的力度,加强直接融资。股票融资就是直接融资的最重要的方式,银行贷款融资只是间接融资,因为银行贷款是需要资产抵押物。

第四个情况,2016年新股IPO总体情况。

2016年A股IPO共23批总计247家,数量居有史以来之首, 其中上海主板114家,中小板47家,创业板86家 。2016年A股IPO,247家新股总募集资金为1521亿元,每只新股的平均募集资金6.17亿元,新股发行的平均中签率0.0445%。

第五个情况,2017年新股IPO总体情况。

2017年A股IPO情况,截至11月10日,两市已有合计394家IPO公司完成上市,数量在创新高,募资1989.42亿元。有业内人士称,已经进入11月中旬,今年新股批文下发的数量和融资额,都会比此前业界的预期要低。业内普遍预测,今年全年IPO核发数量将会达到500家,融资额会在3000亿元左右。

二,对未来新股IPO发行的预测和分析

1,通过2016年A股ipo情况,与2017年A股ipo的情况,进行对比分析之后,2017年确实是比2016年新股发行数量和融资额度,有明显的上升。

那么,2018年,是不是还会继续加速呢?新股的发行数量和融资金额是否会在创出新高呢?

这是很多股民朋友们,非常关心也是非常担心的事情。根据最近几个月,证监会新股发行的节奏来看,每个星期发行十家左右的新股发行。根据这样的节奏,2018年继续维持500家的发行规模和发行数量,是一个大概率的事件,2018年融资额还是3000亿左右。

2,股民在新股发行的矛盾心理。

担心。连续两三年,相对比较大规模的新股发行节奏和发行数量,让A股市场的股民,非常担心,认为新股猛于虎。

希望。但是,股民朋友们又非常喜欢下单申购新股,然后参与免费中奖的机会。

矛盾。所以,股民的心中是非常矛盾的,一方面,不喜欢新股发行,因为担心影响大盘,走势导致下跌,使得自己做股票亏损,但是一方面又希望自己能够中签新股。

3,理性看待新股发行。

对于新股发行这件事情,我们要客观理性的进行评价,要站在长期的角度来理解。

如果一个证券市场,没有新股上市,没有新鲜血液,那么对市场里做投资的股民而言也不是好事,相当于河水是死水一潭,河水里的鱼也是没有生存机会的。

对于新股发行,最重要的是,监管层要把关好质量,新股上市,一定要审核好,要让真正好的公司才能上市。上市之后也要监管好这些公司,不能让他们违法违规,恶意圈钱。要让他们加强分红,给股民朋友们更好的回报,让这些公司通过融资,实现企业的快速发展,通过业绩的快速增长,带动股票的长线健康上涨,这样就形成整个证券市场的良性循环,股民朋友们也不会有意见,从而支持新股的上市。

对于新股发行,您有什么看法呢?是不是有更好的建议和方案呢?

新股发行名词术语(2)

在境外市场上市。我国有些公司既在境内发行A股,又在香港发行上市H股,例如上海石化,就属于此种类型。


第二上市

  是指在两地都上市相同类型的股票,并通过国际托管银行和证券经纪商,实现股份的跨市场流通。此种方式一般又被称为第二上市,以存托凭证(ADR或GDR)在境外市场上市交易就属于这一类型。

  目前,我国企业已开始采用两地上市模式。H股中,已有8家企业在两地上市,其中6家是在香港、纽约同时上市,2家是在香港、伦敦同时上市。B股中,有1家在国内和新加坡同时上市,1家在国内和伦敦同时上市,4家在国内和美国同时上市。


战略投资者

  战略投资者是指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与发行人具有合作关系或合作意向和潜力并愿意按照发行人配售要求与发行人签署战略投资配售协议的法人,是与发行公司业务联系紧密且欲长期持有发行公司股票的法人。

  我国在新股发行中引入战略投资者,允许战略投资者在发行人发行新股中参与申购。主承销商负责确定一般法人投资者,每一发行人都在股票发行公告中给予其战略投资者一个明确细化的界定。


审批制/核准制/注册制

  新股的发行监管制度主要有三种:审批制、核准制和注册制,每一种发行制度都对应于一定的市场发展状况。其中,审批制是完全计划发行的模式,核准制是从审批制向注册制过渡的中间形式,注册制则是目前成熟资本市场普遍采用的发行体制。具体而言:

审批制

  在2000年以前,我国新股的发行监管制度主要以审批制为主,实行“额度控制”,即拟发行公司在申请公开发行股票时,要经过下列申报和审批程序:

  征得地方政府或中央企业主管部门同意后,向所属证券管理部门正式提出发行股票的申请。经所属证券管理部门受理审核同意转报中国证监会核准发行额度后,公司可正式制作申报材料,提出上市申请,经审核、复审,由中国证监会出具批准发行的有关文件,方可发行。

核准制

  是指发行人在发行股票时,不需要各级政府批准,只要符合《证券法》和《公司法》的要求即可申请上市。但是发行人要充分公开企业的真实状况,根据《证券法》和《公司法》,证券主管机关有权否决不符合规定条件的股票发行申请。

注册制

  是指发行人在准备发行证券时,必须将依法公开的各种资料完全、准确地向证券主管机关呈报并申请注册。


超额配售选择权

  是指发行人授予主承销商的一项选择权,获此授权的主承销商按同一发行价格超额发售不超过包销数额15%的股份,即主承销商按不超过包销数额115%的股份向投资者发售。在增发包销部分的股票上市之日起30日内,主承销商有权根据市场情况选择从集中竞价交易市场购买发行人股票,或者要求发行人增发股票,分配给对此超额发售部分提出认购申请的投资者。


法人配售发行方式

  指发行人在公开发行新股时,允许一部分新股配售给法人的发行方式。

  根据中国证监会颁布的《法人配售发行方式指引》,发行人和主承销商事先确定发行量和发行底价,通过向法人投资者询价,并根据法人投资者的预约申购情况确定最终发行价格,以同一价格向法人投资者配售和对一般投资者上网发行。其中法人包括了战略投资者和一般法人两类。

  根据规定,发行价格须由询价产生;发行量在8000万股以上的,对法人的配售比例原则上不应超过发行量的50%;发行量在20000万股以上的,可根据市场情况适当提高对法人配售的比例;发行人选择战略投资者,主承销商负责确定一般法人投资者,每一发行人都要给予其战略投资者一个明确细化的定义,战略投资者原则上不超过2家,并披露其与发行人间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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