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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州市生育保险待遇如何申请 徐州市居民生育保险待遇及结算流程

大家好,小社来为大家解答社保的问题。徐州市生育保险待遇如何申请,徐州市居民生育保险待遇及结算流程这个很多人还不知道,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解答:

1、(包括铜山、贾汪、丰县、沛县、遂宁、邳州、新沂)

2、居民生育费用报销:徐州市各县、市、铜山区、贾汪区参保人员到市区就医不再办理转诊手续,可在大城市免费就医。

3、在我院发生的住院医疗费用,居民个人医保支付全部费用,扣除特殊服务费用和新生儿费用。实际费用低于结算标准时,居民按实际费用的30%支付;等于或高于结算标准时,居民自付结算标准的30%(并发症除外)。

4、个人总费用=上述自付的新生儿专项费用。

5、在分娩和住院期间,住院医师会对分娩引起的一些并发症和并发症进行治疗,不按病种付费。符合生育保险或医疗保险规定的医疗费用,由居民个人按30%的比例支付。

6、如果宝宝转产,必须在分娩前办理住院手续,才能正常报销(分娩前享受医保待遇,分娩后享受生育待遇)。

7、温馨提醒:生育待遇审批:请参保人员持计划生育服务证(准生证)、社会保障卡、医疗卡等。并到我院住院结算处办理生育保险待遇备案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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