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职工生育保险待遇 中山市职工生育保险生育津贴待遇指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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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答:
1、中山市生育保险待遇
2、分娩的医疗费用有哪些?
3、生育医疗费、计划生育医疗费、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纳入我国生育保险支付范围的其他费用。
4、如何按比例缴纳?
5、在本市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纳入生育保险支付范围的生育医疗费用,由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支付。
6、统筹保险基金按100%的比例支付;异地就医按相关法律法规办理。
7、生育期间发生的不属于生育保险支付范围的其他医疗费用,按照本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8、未纳入生育保险支付范围的医疗费用
9、应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10、应由第三方承担;
11、应由公共卫生或计划生育技术服务项目承担;
12、出国(含港澳台)就医;
13、法律、法规、规章不包括在内。
14、生育津贴的计算和支付方法
15、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0按规定休假天数(终止妊娠、住院分娩或者计划生育手术之日起)。
16、假期天数计算
17、女职工享受产假:(1)自然分娩的,98天;
18、(2)难产的,增加30天;
19、(3)如多胞胎出生,每多胞胎
20、1名婴儿,增加75天。
21、女职工终止妊娠后享受产假:(1)4个月内终止妊娠的,根据医疗机构建议,休假15至30天;
22、(2)超过4个月不满7个月终止妊娠的,需要42天;
23、(3)如果7个月后终止妊娠,需要75天。
24、享受职工计划生育手术假:(1)取出宫内节育器的7天;
25、(2)放置宫内节育器2天;
26、(3)输卵管结扎27天;
27、(4)输精管结扎术7天;
28、(5)输卵管或输精管再通14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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