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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PI交易所---区块链数字货币研究报告上

  货币发展至今已经由原来的物物交换---贵金属货币---纸币---数字货币经历了这五个阶段。据巴塞尔银行监管委员会的定义,广义的电子货币是指通过硬件设备或者电脑网络完成支付的存储价值或预先支付机制,广义上的电子货币包括虚拟货币和数字货币。但现在通常以狭义的电子货币为主。

  狭义的电子化货币是银行系统支持的法定货币的电子化模式,具有法律效益,比如信用卡、储蓄卡等第三方支付。互联网发展至今,电子货币实际上就是互联网的新生产物,例如Q币等游戏币,但这种电子币不具备货币的价值尺度与流通手段职能。数字货币其实包含两个概念,一个是加密数字货币,非法定货币,以比特币为代表,去中心化,可实现点对点交易。第二个就是现有银行货币体制的法定数字货币,也可以理解为法定电子货币的升级形态,核心在于既有法律效益,货币的发行和运行又具备可编程性。

  提到数字货币,比特币不得不概述一下。比特币最早由中本聪在2008年《比特币:一种点对点的电子现金系统》一文中提出,比特币使得在线支付能够直接由一方发起支付给另一方,中间不需要任何金融机构。比特币具有去中心化,全世界流通、专属所有权、低交易费用,无隐藏成本、跨平台挖掘等货币特点。

  比特币的诞生基于区块链技术,区块链狭义上是指按照时间顺序将数据区块以顺序相连的方式组合成的一种链式数据结构,以密码学保证数据不可篡改和不可伪造的分布式账本,但区块链和比特币并不是等同,除了应用数字加密货币领域,区块链已经开始在金融领域服务,供应链管理服务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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