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班途中自己摔伤算不算工伤,关于工伤的相关规定
一、上班途中自己摔伤算不算工伤
在上班的路上摔倒不是工伤,雇主没有赔偿责任。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工伤只能认定为工伤或视为工伤,即“在者城市,发生的交通事故或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不是我的主要责任者”,以及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活动中受伤的人员。”在上班的路上摔倒与此无关,不能被认定为工伤。用人单位不承担赔偿责任。
员工在上班途中摔倒,未在工作中受伤的,医疗费用按医疗保险规定办理。停工治疗期间和法定医疗期间,用人单位应当支付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80%的病假工资。
对于上班途中自己摔伤算不算工伤,我们知道基本上都是不算的,不过如果是以下情况的话,可以算工伤:
(1)在合理的时间内上下班,上下班途中的住所、经常居住地、宿舍的合理路线;
(2)在合理的时间内上下班,配偶、父母、子女在合理的路线上生活上班;
(3)从事日常工作和生活所需的活动,在合理的时间和合理的路线上上下班;
二、关于工伤的相关规定
1、《工伤保险条例》第14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因工作原因发生事故的;
(2)在工作场所工作时间前后,从事与工作相关的准备或收尾工作时受到事故伤害的;
(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和其他意外伤害的;
(4)患有职业病的;
(5)外出工作期间,因工作原因受伤或者事故下落不明的;
(6)在上下班途中,因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受伤的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应当认定为工伤的情形。
2,《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工伤: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中突发疾病死亡,或在48小时内获救后死亡;
(2)在抢险救灾活动中维护国家利益和公共利益的;
(3)在部队服役,因战致残或者因工负伤,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达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3.《工伤保险条例》第16条员工符合本条例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的规定,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视为工伤:
(1)故意犯罪;
(2)醉酒或者吸毒的;
(3)自残或自杀。
在之前我们讲过职工工伤保险由谁缴纳,我们也知道这都是由企业缴纳的,赔偿责任也就是企业的,但是对于上班途中自己摔伤算不算工伤?除了少数情况一般都不算工伤了,雇主是不需要承担任何赔偿责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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