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货开盘价定价原理

期货开盘价是如何产生的?为什么个别申报单不能成交?万洲财经期货网在此简单介绍一下期货开盘价定价原理。

由于期货开盘价是通过集合竞价产生,而集合竞价的产生原则又与正常交易中的价格成交原则有区别,所以在个别情况下就会产生申报买价高于期货开盘价或申报卖价低于期货开盘价而不能成交的现象。

《郑州商品交易所交易细则》第四十六条规定,“集合竞价采用最大成交量原则,即以此价格成交能够得到最大成交量。”根据这一规定,集合竞价产生价格的方法是:

交易系统按照价格优先和时间优先原则,对所有有效的买单按申报价由高到低排列,对所有有效的卖单按申报价由低到高排列。

交易系统依次将排在队列前面的买单和卖单配对成交,直到不能成交为止。

如果最后一笔成交是完全成交,即买单数量与卖单数量相等,则取最后一笔成交的买入申报价和卖出申报价的算术平均价为期货开盘价;如果最后一笔成交是部分成交,则取部分成交的定单申报价为开盘价。该价格按期货合约的最小变动价位取整。

如果没有成交,则以集合竞价后的第一笔成交价为期货开盘价。

具体来说在8:55到8:59有集合竞价的,但与市场有很大关系的,因为国内大部分期货价格与外盘紧密联动,所以许多时候开盘价格会跟随前一晚的外盘。

像金属跟随LME,农产品跟随CBOT。然后在8:55会开始集合竞价,九点集合成交后就是期货开盘价了,当然这里面做市商参与的成份大些,因为只有他们才能给出合理的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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