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炭基础知识系列之二——我国焦炭生产情况

一、我国焦炭产量不断提高

近10年我国焦炭产量不断提高,只有2008年略有下降,2000年至2009年间的增长幅度达到190%,年均增长率为12.83%。2010年产量再度创出了新的历史高位,达到了3.87亿吨,较2009年增长了9.1%。产量的不断增长得力于三个方面,一是技术装备水平的提高,近10年来,我国焦炭设备逐步实现大型化,小型焦炭设备逐步淘汰,大型焦炉数量稳步增长;二是产业规模化水平的提高,产业集中度不断提高,100万吨/年以上产能的焦化企业数量不断增加;三是国内钢铁产量的大幅增长。

二、独立焦化企业总体产量比重稳定,企业规模不断增大

2009年全国焦炭产量3.53亿吨,同比增长7.95%,其中独立焦化企业焦炭产量21959万吨,同比增长7.47%,产量比重为62.1%。虽然近几年独立焦化企业出现兼并和整合,总体产量比重有所下降,从2006年的69%下降至2008年的62%,但是2009年基本维持稳定。而且,由于近年来钢铁工业总体发展迅速,焦炭需求旺盛,拉动了焦化行业迅速发展,涌现出一批大型独立焦化企业,目前排名前20家独立焦化企业的产量均已突破100万吨,前三名已经突破300万吨。

三、钢铁联合企业焦化厂产量增长较快,产量比重稳定

2009年钢铁联合企业焦化厂焦炭产量约13405万吨,同比增长8.76%,比独立焦化企业增长率略高1.29个百分点。钢铁联合企业焦化厂焦炭产量比重从2008年的37.62%提高到2009年的37.9%,提高0.28个百分点。

从2000—2008年中国10大钢铁企业焦炭产量数据可以看到,大型钢铁企业近年来焦炭生产整体发展较快,个别企业由于兼并重组,焦炭产量增长尤其迅速,例如河北钢铁(000709,股吧)集团2000—2008年焦炭产量由111.32万吨飞跃到1160.5万吨,增长了9.42倍。

四、华北及周边地区为焦炭主产地

2009年,我国焦炭总产量为3.45亿吨,其中华北地区为1.48亿吨,东北地区为0.33亿吨,华东地区为0.68亿吨,中南地区为0.41亿吨,西南地区为0.36亿吨,西北地区为0.20亿吨。各地区焦炭产量占全国比重相对稳定,华北地区多年来一直保持第一。2009年华北地区为43%,东北地区为9%,华东地区为20%,中南地区为12%,西南地区为10%,西北地区为6%。由于我国炼焦企业主要集中于华北、华东和东北地区,所以这3个地区焦炭产量之和占全国的比重在70%以上。这里的华北地区是通常所说的行政区划,包括山西、河北、内蒙古、天津和北京,若从地理位置来看,山东、河南与河北相邻,且均位于华北平原,若将这两个省纳入,华北地区焦炭产量占全国总产量的60%。

从地区分布来看,全国除西藏和海南不生产焦炭外,其他省份都产焦,中国主要的焦炭生产省(自治区)是山西、河北、河南、内蒙古、山东、辽宁、江苏、四川、陕西和云南,2009年山西、河北、河南、内蒙古、山东这五个省(自治区)的焦炭产量之和为1.96亿吨,占全国产量的5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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