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结算公司副总经理刘凡:绿色债券应加强环境效益信息穿透披露
原标题:首席气候官 专访中央结算公司副总经理刘凡: 防范“洗绿”“漂绿”行为, 绿色债券应加强环境效益信息穿透披露
目前,在全球有超过120个国家和地区提出了各自的碳中和目标,碳中和已经成为了全球共识,绿色金融概念也随之走入市场,中国的绿色债券市场也随之起步,经历高速发展,累计发行量已达世界前列。
在“双碳”目标指引下,我国绿色债券领域突飞猛进,推出创新券种、建立绿债数据库等举措,都为中国绿色债券市场长期发展注入活力。截至2020年末,我国绿色债券存量规模约1.2万亿元,位居世界第二。绿色债券市场上,种类日益多元化,前不久交易商协会宣布推出了社会责任债券和可持续发展债券并针对境外发行人开展业务试点。
随着低碳转型的推进,绿色债券持续升温。然而,也有不少投资者担心,不少以“绿色”为名的债券可能存在“浑水摸鱼”现象,如何防范“洗绿”“漂绿”行为?如何加强绿色债券及绿色信贷环境效益信息的穿透披露?未来有哪些绿色债券激励政策值得期待?
近日,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专访了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刘凡。他认为,科学、标准化的环境效益信息披露制度是绿色债券市场健康发展的基石。为了更好推动绿色债券持续健康发展,要进一步推动绿色债券环境效益信息披露的标准化、数字化,同时提高发行人披露积极性。
绿债市场发展需标准化
《21世纪》:如何看待目前中国绿色债券发展?
刘凡:中国的绿色债券市场自2016年从零起步,经历了跨越式发展,累计发行量已达世界前列。在“双碳”目标指引下,我国绿色债券市场正从高速发展阶段,迈向“质”与“量”共同提升的新阶段。但同时,一些市场基础性制度亟待完善。
金融市场实现价格发现、优化资源配置的功能都依赖于充分的、可量化的信息。绿色债券区别于一般债券的核心在于其募集资金用途的绿色属性,而识别绿色属性的关键在于募投项目对环境产生的正效益。
因此可以说,科学、标准化的环境效益信息披露制度是绿色债券市场健康发展的基石。为了更好推动绿色债券持续健康发展,我建议进一步推动绿色债券环境效益信息披露标准化、数字化,并提高发行人披露积极性,包括建立统一的绿色债券环境效益信息披露标准、使用统一的绿债数据库、对绿色债券优先审批、推动跨境交易等。
《21世纪》:据了解,市场上有以“绿色”为名的债券存在浑水摸鱼现象,债券市场滋生“漂绿”等现象的原因是什么?
刘凡:绿色债券区别于一般债券的核心在于其募集资金用途的绿色属性,而识别绿色属性的关键在于募投项目对环境产生的正效益。因此可以说,科学、标准化的环境效益信息披露制度是绿色债券市场健康发展的基石。
然而,当前国内对于债券的环境效益信息披露没有统一规制,即便是国际上也尚无可借鉴的标准。行业标准的缺失,会导致披露内容和质量参差不齐,缺乏可比性。没有量化披露就不能比较、也无法核查,有可能滋生“漂绿”等现象,最终受伤害的是整个市场的公信力。
更好地发挥债券对绿色项目的支持作用,让更绿的发行人能够享受到更低的融资成本,充分发挥金融市场在优化资源配置当中的重要作用,实现奖优罚劣,期待未来能够解决这些问题。
国际首创绿债环境效益穿透
《21世纪》:近年来,我国绿色债券市场环境效益信息发展情况如何?
刘凡:作为债券市场基础设施,从2016年国内绿色债券市场出现起,中央结算公司从全市场存量债券中(包含地方政府专项债、金融债及公司信用类债券)募集资金用途进行判断,识别出其中募集资金用途符合国际国内绿色标准的债券。其中,包括了贴标绿色债券,也包括非贴标债券,我们统称为“实质绿”债券。
从募集说明书的公开披露情况看,有的券种披露到具体项目,有的券种监管规定并没有要求强制披露到具体项目,仅披露到相关类别,无法穿透到具体项目产生的环境效益信息。
从2018年起,中央结算公司对“绿色债券环境效益信息披露指标体系”进行了系统研究。2021年,公司设计了30个通用指标和13个适用于单一行业特殊指标,可用于对《绿色债券支持项目目录(2021年版)》中205个行业类别可能产生的环境效益进行量化刻画,实现了对绿色债券环境效益的穿透。
与当前国内外或其他金融机构同类项目的综合比较,该项目具有前瞻性和普适性,指标设计更加全面,填补了绿色债券市场环境效益信息披露的空白。这是中国市场上首个应用于债券环境效益信息披露的较为全面系统的指标体系,在国际上也属首创。
《21世纪》:如何有效防范债券市场上的“染绿”“漂绿”行为?
刘凡:基于中债指标体系,中央结算公司在今年9月下旬上线了全国首个绿色债券环境效益信息数据库和绿色债券环境效益信息披露门户。绿债数据库涵盖了从2002年至2020年存量“实质绿”公司信用类债券的基本信息、募集资金所投项目信息及其披露的项目环境效益数据,用户可以查询和下载环境效益数据。中债指标体系的构建经过与监管部门和市场机构的多轮深入讨论,获得相关机构的认可,可以一定程度防范“洗绿”行为。
在绿债数据库的基础上,可以更好地测算债券市场对绿色发展的贡献。以碳减排为例,入库的全部“实质绿”公司信用类债券披露的募集资金所投项目环境效益按资金与总投资比例计算,总计能够带来6821万吨二氧化碳减排。以此推算,假设未披露环境效益的债券单位资金的碳减排贡献也能达到同样水平,则全部“实质绿”债券每年可帮助实现2.6亿吨碳减排。
对于发行人而言,有助于其加强信息披露透明度,接受市场监督,防止“漂绿”等行为;对于投资人而言,有助于其降低甄别成本,快速找到符合其投资理念的绿色标的,也使得资金能更多投向环境效益更加显著的项目。
建立统一环境效益信披标准
《21世纪》:如何建立统一的绿色债券环境效益信息披露标准?
刘凡:建立统一的绿色债券环境效益信息披露标准,并在金融机构探索拓展应用,是绿色债券市场健康发展的基石。
应推动中债指标体系升级为行业标准、地区标准、国家标准以及国际标准。建议中债指标体系不仅应用于绿色债券领域,而且也可以应用于绿色信贷、绿色保险等领域。鼓励发行人按照中债指标体系进行披露,建立统一环境效益信息披露制度,进一步细化绿色债券环境效益信息披露指引。根据国家政策调整,持续优化中债指标体系,建议强制披露核心指标,鼓励披露辅助性指标、制定差异化监管和激励政策和推动跨境交易来实现。
《21世纪》:如何加强绿色债券及绿色信贷环境效益信息的穿透披露?
刘凡:使用统一的绿债数据库,可以加强绿色债券及绿色信贷环境效益信息的穿透披露。建立阳光化的信息披露制度,建议在统一的绿债数据库披露环境效益信息,穿透披露并公开展示债券投资项目对环境效益的贡献,加强绿色债券信息披露透明度的同时,也对绿色信贷投向项目起到监督检验的作用,有效防止“漂绿”“洗绿”等行为。
《21世纪》:如何实现对绿色债券的优先审批?
刘凡:对符合绿色债券效益信息披露标准的债券,发行不设评级门槛,并优先审批。建议简化绿色债券发行的审批程序,对绿色债券优先审批,真正提高绿色资产的流转效率。对于优质绿色债券发行人,在后续发行过程中,从程序上设立绿色通道,无需再次审批,鼓励直接发行。
《21世纪》:未来有哪些绿色债券激励政策值得期待?
刘凡:对符合绿色债券环境效益信息披露标准的债券,应制定差异化监管和激励政策。我个人建议,在宏观审慎评估(MPA)指标体系中增设绿色债券发行、投资和承揽承销等指标及其分值;优先选择符合中债指标体系披露标准的绿色债券纳入央行公开市场操作以及货币政策工具的质押品池;对绿色债券的发行机构给予利息所得税一个百分点的税收优惠;对商业银行持有的绿色债券降低一个百分点的风险计提;允许发行的绿色债券资金用于绿色项目补充营运资金,提高募集资金使用的信息披露透明度;对于符合中债指标体系披露标准的绿色债券,投向项目涉及碳减排的,可设计成CCER(国家核证自愿减排量)产品。
《21世纪》:你对于推动绿色债券跨境交易有哪些建议?
刘凡:对符合绿色债券环境效益信息披露标准的债券,推动跨境交易。建议允许绿色债券在卢森堡、新加坡等国际交易所进行境外交易,在中央结算公司办理结算;允许境外投资者以绿色债券作为质押品进行回购交易。
(作者:李德尚玉,任怡 编辑:李博)
本文来源于网友自行发布,不代表本站立场,转载联系作者并注明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