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商所对某客户采取限制开仓自律管理措施
网友投稿• 2022-02-22 17:25:30 •阅读66
某客户于2022年2月22日,在乙二醇期货2203合约、聚丙烯期货2203合约上频繁报撤单第3次达到交易所处理标准,按照《大连商品交易所异常交易行为管理办法》的规定,大商所决定对该客户采取限制其在乙二醇期货2203合约、聚丙烯期货2203合约上开仓1个月的自律管理措施。
大连商品交易所
2022年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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