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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存款继承需要哪些资料

银行存款继承需要哪些资料

        存款人去世后,其合法继承人(或受赠人)可凭有效的遗产所有权证明到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办理存款过户或支取手续。有效的遗产所有权证明包括:由公证机关出具的公证书,由人民法院出具的判决书、裁定书或调解书。

 支 取 手 续

继承存款无争议

 继承人在国内

 支取人未透露存款人去世

 支取人可按规定正常取款

支取人告知银行存款人已去世

 1.原存款人的死亡证明(或火化证明);

2.遗产所有权公证;

3.所有继承人携带身份证件亲自到场(无法到场的须提供经公证的书面委托书);

继承人在国外

 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件和继承权证明书办理存款过户或支取手续。

(继承权证明的办理:代理人凭原存款人的死亡证明和经我国驻外国使、领馆认证的亲属证明,向当地公证机关申请)

继承存款有争议

 1.存款人的死亡证明(或火化证明);

2.法院的判决书或裁定书;

3.所有继承人携带身份证件亲自到场(无法到场的须提供经公证的书面委托书)

无继承人

 经当地公证机关证明,按财政部门规定,全民所有制企事业单位国家机关、群众团体的职工存款,上缴国库收归国有。集体所有制企事业单位的职工,可转归集体所有。此项上缴国库或转归集体所有的存款均不计息。

要理财网温馨提示:

1.继承人应在开户网点所在地的公证机关(未设公证处的地方向县、市人民法院)办理遗产所有权公证。

2.遗产所有权证明上必须明确记载存款账号、户名和金额。多个账户和多人继承的,应明确记载各个账户的分割分配办法。

3.继承人无法提供存款凭证或密码,要求查询和挂失的,继承人应到公证处对遗产所有权进行公证(公证内容中可不载明账户信息及分割情况)è到网点办理账户查询和挂失è凭《挂失申请书》到公证处办理所有权证明(应载明账户详细情况及各账户分割情况)到网点办理挂失支取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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