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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济宁市申请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办理需要哪些流程?

在济宁市申请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办理需要哪些流程?

(1)借款申请人向购房所在地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的贷款受理窗口提交贷款申请资料,由贷款受理人员初审是否符合贷款条件;

(2)对于符合贷款条件的职工,由贷款受理人员填写《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个人开户申请表》,在备注栏注明异地贷款,写明填表人,加盖贷款业务专用章,交由对公业务窗口申请开户;开户成功后,借款申请人可到购房所在地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贷款受理窗口或住房公积金贷款受理网点提交贷款申请。购买二手房的借款申请人,须持相关购房材料到中心信贷科或分支机构办理房屋信息备案手续;

(3)借款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签署《个人信用信息查询和提供授权书》,授权购房所在地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或委托银行查询打印个人信用报告;

(4)贷款受理人员审查贷款资料,符合贷款条件的,录入贷款信息,提交贷款审批人员进行特殊业务审批。贷款审批人员对异地贷款进行合规性审查,符合贷款条件的,连同贷款申请资料转贷款复核人员核准;

(5)贷款复核人员核对申请材料,根据借款申请人个人信用报告和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拟定贷款额度及期限;

(6)贷款审批人员审批贷款申请,打印《准予住房公积金贷款通知书》;

(7)借款申请人持《准予住房公积金贷款通知书》和申请资料到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受托银行办理合同签订手续。合同签订后,需要办理房产抵押的,按照规定到房管部门办理抵押相关手续;

(8)受托银行及借款申请人(含共同借款人)进行《他项所有权证书》的登记和确认。手续办理完毕,受托银行工作人员提交贷款审批人员审批。贷款审批人员审核确认后,签发《委托贷款通知书》。

(9)受托银行依据《委托贷款通知书》要求办理放款手续。按照有关规定,购买期房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将资金发划拨到指定的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账户;购买二手房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将资金拨付到房产交易部门提供的存量房交易资金托管账户或售房人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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