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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惠州住房公积金付首付并贷款需要哪些条件?

用惠州住房公积金付首付并贷款需要哪些条件?

一、购房后凭相关购房资料才可以支取公积金用于支付首付款;

二、购买商品房申请公积金贷款需符合以下条件:

(一)住房公积金贷款的申请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不包括外籍及港澳台人士),申请人及抵押房屋的产权共有人须是年满18周岁的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二)申请人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前必须在我市连续按月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6个月以上,且继续正常缴存;

(三)具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申请人及配偶信用状况良好,在中国人民银行的征信系统中无不良信用记录(个人住房贷款、公积金贷款或商业贷款、消费性贷款、车贷、其他经营性贷款合并计算逾期累计超过6次、连续超过3次的,或信用卡逾期累计超过6次、连续超过3次的不予贷款);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四)借款申请人为非本市户籍的,需追加全程保证(即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全程保证人可以是自然人或专业担保机构,由借款申请人自行选择。

(五)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必须是购买住宅用途性质的房屋才可申请;

(六)申请人及配偶双方均无尚未还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或无作为保证人尚未还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也没有其它可能影响还款能力的债务;

(七)购买再交易住房(二手房)的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时效为:《房地产登记申请受理回执》签发之日起90天内或房产登记机构颁发新《房地产权证》出证日期延后90天止;

(八)购买再交易住房(二手房)的,须提交住房公积金中心认可的房地产评估机构作出的价值评估报告。房屋价值应在房屋评估价值、《广东增值税普通发票》与《房地产买卖合同》三者中取低者进行确定,全部贷款金额(含组合贷款)不超过房屋价值的60%确定;

(九)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第二套住房,购房面积144平方米(含)以下的,贷款利率按同期首次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的1.1倍执行,购房面积144平方米以上的,贷款利率按同期首次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的1.15倍执行;

(十)以家庭(包括申请人、配偶、未成年子女)为单位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申请人不可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用于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住房如有其他家庭的共有产权人,其他家庭成员拥有的住房套数也一并计算住房套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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