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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探路小贷资产转让 开闸未分配利润放贷

继去年10月挂牌全国首家小额再贷款公司后,广州小贷行业改革再出新招。今年2月份,广州市金融办网站挂出《广州市小额贷款公司开展贷款资产转让及贷款资产收益权转让业务试行办法(征求意见稿)》(下称“转让办法”),明确了小贷资产转让的探索路径。  根据转让办法,资产(或资产收益权)转让的渠道有二:一是按照《广州小额再贷款公司业务试行办法》,将资产转给去年挂牌的广州立根小额再贷款股份有限公司;二是通过广州金融资产交易中心(下称“金交中心”)转让给合格投资者,双方可协商是否回购。  据记者了解,立根再贷款目前的主业是向小贷公司放款,亦有零星“同业拆借”项目;试点文件中所提到的“资产转让回购”、“票据贴现”等均未实质开展。  广州金交中心仍在筹备中,预计将于近期开业。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获悉,已有小贷公司在金交中心挂牌转让“小贷资产收益权”,融资成本约11%,为该中心正式运营前的试点项目。业界公认,这一模式由重庆金交所首创,目前已被多地的股权交易中心、金融资产交易中心复制,成为区域性OTC的“标配”。  “向再贷款公司申请贷款,年化利息在16%左右,而且期限在7个月以上,短期拆借的利息更高。还是金交中心的资金便宜些。”广州一名小贷公司负责人说,“而且再贷款公司的注册资本才10个亿,金交中心则可以对接大量机构投资者。”  不过,转让办法能否助小贷公司突破债务天花板,业界对此并不乐观。  根据银监会2008年23号文《关于小额贷款公司试点的指导意见》,小贷公司只能向不超过两家银行(行情 专区)融资,且总额不得超过实收资本的50%,这一规定构成其债务天花板。后来各地金融办纷纷松绑,将债务上限调高至实收资本的100%。  转让办法依然遵循100%的上限规定,并且明确:小贷公司四类融资必须合并计入债务,包括向银行借款、向再贷款公司借款、附回购的资产转让和资产收益权转让、经批准的其他融资方式。  唯一的突破口是“无回购的资产转让”,因资产的风险和收益绝大多数转移到下家,从会计角度而言可以将资产变现出表,无需增加债务。  “能否出表这个问题,开会时讨论非常激烈。征求意见稿绕开了这一块,有点搁置争议的意思。政府部门对资产出表还是有顾虑,怕小贷公司大量采用资产转让,把债务率上限给架空了。” 前述小贷负责人说。  广东省金融办地方处负责人则表示,省里并无“不准出表”的想法。“问题是市场上能找到买断你资产的下家吗?小额贷款是典型的短周期、小金额、高频度,平均久期也就3个月,但尽职调查工作可不小。搞不好尽调还没做完,债权就还清了。”  与转让办法同时征求意见的,还有《广州市小额贷款公司利用未分配利润发放贷款试行办法》,允许小贷公司留存利润用于放贷。  根据银监会23号文,小额贷款公司放贷的资金来源除银行贷款外,还有“股东缴纳的资本金、捐赠资金”。按字面理解,在小贷公司的资产负债表上,对应贷款资产的科目应为负债项里的“短期借款”、“中长期借款”,以及权益项里的“实收资本”,未分配利润不能用于放贷。  广东省金融办副主任叶穗生对本报记者表示,过去广东各市均照此口径管理,导致小贷行业积累多年的利润只能存银行。  “跟省外交流发现,不少地方允许用未分配利润放贷,毕竟都是自有资金嘛。起初我担心会不会有税务问题,让各地小贷公司跟税务交流,发现没有障碍,于是允许几个地市开闸。”他表示。(21世纪经济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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