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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底民间借贷官商利益链:谁来监管小贷公司?

  陕西省延安市,利用一些官员形成的“保护伞”,黑恶势力借小额贷款公司之名引发的民间高息借贷乱象触目惊心。在当地一些民营企业家眼里,高利贷如同黑洞一般,在短时间内,能将其资产吞噬。

  《财经》记者调查发现,近十年来,延安民间形成五大放贷组织,以小额贷款公司为掩护,大肆吸收公众存款,继而以高息放贷获取暴利,再借助联保模式,将借款人和担保人牢牢套住,使其无法脱身。

  延安民间高利贷之疯狂,已超出了常人的想象,有些借款月息竟高达10%,10个月内即可实现本息翻倍。在暴利驱使之下,一些官员贪腐的巨额资金,也不断流入职业放贷组织,由此形成一张官商放贷网络。

  在部分官员的庇护之下,延安民间借贷乱象丛生。放贷组织长期实施骗取贷款、套路贷、砍头贷、暴力催贷、虚假诉讼、偷逃税费等一系列违法行为,不仅严重扰乱了金融秩序,还迫使大量民营企业破产倒闭。

  随着贾延成涉黑案的告破,一条延安民间借贷官商利益链,逐渐浮出水面。借助官员形成的保护伞,贾延成名下的小额贷款公司以高利贷为诱饵,将借款人引入圈套之中,再利用刑民同进的手段,对借款人进行围猎,低价抵债侵吞其资产。

  此后,延安十六名民营企业代表,联名举报小额贷款公司长期实施骗取贷款、窝藏官员巨额资金、高利转贷、非法放贷、套路贷、暴力催贷等违法问题。就此,一场围绕民间借贷乱象整治风暴,在延安全面展开。

  2019年7月28日,中央扫黑除恶第12督导组长王伟光向陕西省反馈督导情况,指出陕西省专项斗争总体形势仍不容乐观。尤其在政治站位、依法严惩、综合治理、深挖彻查、组织建设、组织领导等方面执行不力。

  针对督导发现的问题,王伟光要求,陕西省坚定不移地贯彻落实中央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与“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紧密结合起来,推动专项斗争不断向纵深发展。

  围猎杨百林

  2018年12月7日,随着贾延成放贷涉黑案的侦破,延安市十多位公职人员先后被查处,包括两位厅级官员。贾延成案“保护伞”人数之多、级别之高,国内罕见,一起案件牵出如此多的“保护伞”,源于官商联手制造的一起冤案。

  2012年,延安商人杨百林实施的富县城改项目开工在即,由于从银行无法取得贷款,且项目急需大量资金。无奈之下,杨百林寻求民间借款。

  经延安住建局干部吕立强介绍,杨百林结识了延安市宝塔区博成小额贷款有限公司(下称“博成公司”)法定代表人贾延成。贾延成实地考察了杨百林的项目后,认为杨百林资产丰盈,项目可靠,双方很快达成了借款协议。

  自2012年8月17日至2014年7月,杨百林从贾延成处借款18笔,月息3分,累计借款1.65亿元,全部为“砍头贷”。此后,杨百林偿还到期本息1.35亿元,包括利息5500万元,尚欠贾延成7900万元。

  杨百林告诉《财经》记者,此前,他每月按时支付利息,到了2015年1月,因迟还利息约10天左右,贾延成将他叫到博成公司总部博成大厦,非法拘禁了18个小时,并进行了长时间恐吓和辱骂。期间,杨百林被要求把名下的高陵酒店、杨林酒店等数亿元资产列成清单,贾延成称若以后不能按时偿还利息,就用杨百林的这些资产来抵偿。

  2015年1月,因迟还利息约10天左右,贾延成将杨百林叫到博成公司总部博成大厦,非法拘禁了18个小时,并进行了长时间恐吓和辱骂。

  在贾延成威逼之下,杨百林最终同意签订资产收购协议,约定若三个月内按时缴纳利息,所签收购协议则自动失效,同时有条款明确,协议签订四个月内贾延成不得将资产过户。未曾想,协议签订仅三天后,贾延成就试图将杨百林名下的杨林酒店过户到自己的妻子白彦梅名下,后因富县房管局发现了问题,未予办理过户手续。

  杨百林告诉《财经》记者,杨林大酒店位于富县城内,建筑面积7400平方米,占地近10亩,市价近1亿元。他认为,贾延成跟他签订收购合同就是一个圈套,企图以1100万元债务侵吞价值上亿的杨林酒店。

  贾延成未能如愿以偿,其妻白彦梅带领20余人对杨百林办公室以及三个项目部实施暴力讨债,长达一个半月。

  暴力逼债无果,按照借款时签订的制式合同约定,贾延成将杨百林诉至延安市仲裁委。2015年2月11日,依据借款合同中约定的仲裁条款,延安市仲裁委受理了贾延成的仲裁申请。

  与此同时,贾延成利用司机机关,开始围剿杨百林。

  2015年3月4日,贾延成向延安市公安局宝塔分局报案称,2012年8月至2014年8月15日,自己被杨百林以各种理由骗取贷款1亿元,要求追究杨的刑事责任。不久后,宝塔区警方正式立案,2015年5月25日16时,在延安警方技侦部门的配合下,杨百林被拘传至延安市公安局刑警大队。

  同年7月1日,宝塔区检察院认为证据不足,杨百林不构成诈骗罪,并对他进行取保候审。但是,杨百林取保16天后,延安市检察院指令宝塔区检察院,以涉嫌诈骗将杨百林批捕。

  杨百林被捕后,贾延成加快了围猎步骤。在看守所羁押期间,多名办案人员向杨百林传递一个信息,若不把名下资产抵给贾延成,就得不到对方的谅解,他们会把这个案子办成铁案。

  杨百林告诉《财经》记者,贾延成的目的很明确,就是要用7900万元借款及利息,以低价抵债的方式,侵吞他约6亿元的资产。杨称,当时他在看守所唯一的信念,就是坚持下去。

  当时已年届62岁的杨百林,曾经历多次手术,身患心脏病、高血压、糖尿病和严重脑萎缩。在看守所羁押期间,杨百林曾多次病危,血压几度高达220,双腿浮肿无法行动,但数次申请保外就医,均被拒绝。

  眼看狱中的杨百林健康状况危急,他的亲属四处奔走求情,并在延安市检察院门口下跪数日,均无济于事。所有的求助回复是,杨百林涉案金额过大不能取保,只有偿还了贾延成的债务,得到对方的谅解,才能被取保就医。

  2016年5月5日,延安市检察院向延安市中级法院提起公诉,指控杨百林犯有诈骗罪。此后,法院对杨百林案分别于2016年9月13日、2017年2月28日两次开庭审理,但一直未作出判决。

  就这样,杨百林看守所度过了两年多的时间。直到2017年8月,受延安中级法院的委托,榆林市中级法院出具了法医学技术审核意见书,认为杨百林符合《保外就医严重疾病范围》,允许他取保就医。

  2018年9月26日,延安市中级法院作出判决,认为杨百林及其公司的资产、账目均未经审计评估,尚不能证明其已没有偿还能力,故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杨百林犯诈骗罪的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指控的罪名不能成立,判定被告人杨百林无罪。

  杨百林被判决无罪后,延安市检察院向陕西省高级法院提出抗诉。2019年2月28日,陕西省高院出具刑事裁定书:在案件审理期间,陕西省检察院认为延安市检察院抗诉不当,向陕西省高院撤回抗诉,延安中级法院的判决生效。

  2019年6月17日,依据杨百林提出的申请,延安市检察院出具了刑事赔偿立案通知书。此前,延安检察院正副检察长曾到杨百林办公室,向杨百林当面道歉。

  贾延成案发

  2019年6月24日,陕西省监察委发布消息称,警方在查办延安市宝塔区以贾延成为首的性质组织过程中,发现多名官员为贾延成充当“保护伞”。随后,陕西省监察委对六名公职人员进行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涉及贾延成案的六名公职人员分别是:陕西省生态环境厅厅长冯振东、延安市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祁玉江、延安市检察院原副检察长杜安平、延安市检察院公诉部原副部长孙继林、延安市公安局宝塔分局原局长党延文、延安市公安局宝塔分局刑警大队原大队长加军。

  有知情人告诉《财经》记者,早在2016年,就有人实名举报贾延成涉嫌非法放贷,举报信得到了陕西省政法委主要负责人批示。后举报信逐级批转至延安市公安局宝塔区分局,该公局最终做出的调查结论是,经侦查所反映问题查无实据。

  时间一晃到了在杨百林案一审宣判前,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已全面展开。彼时,杨百林开始实名举报贾延成,指称其以小额信贷款名义放高利贷,并勾结官员将搜刮的民财用于放贷,制造冤假错案等涉黑涉恶行为。

  《财经》记者调查证实,现年47岁的贾延成,系延安市宝塔区人,此前从事建材生意,默默无闻。

  工商资料显示,2005年6月,贾延成注册成立延安市博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下称“博成房产”),注册资本2000万元,为自然人独资公司,贾延成任法定代表人兼总经理。

  2011年1月19日,延安市宝塔区博成小额贷款有限公司(下称“博成公司”)成立,公司注册资本6000万元,贾延成任法定代表人兼董事长。该公司股东包括博成房产、陕西省中小企业服务中心,后者为陕西省中小企业促进局的直属企业,以及贾延莉和折红丽两名自然人。

  博成公司经营范围为,为本地区的农户、城镇个体户经营户、中小企业提供小额贷款(凡经营范围中涉及国家专项专营规定的从其规定;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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