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0新版征信上线,在这之前离婚的买房是否会受影响?为什么?
网友投稿• 2021-09-09 12:08:41 •阅读143
是否有购房资格是由房产中心和地区购房政策来决定,即使夫妻二人采用离婚方式规避限购,如果符合地区购房规定,仍然可以买房,不会受到新版征信的任何影响。
但是如果是全款买房,那么也不需要放贷款,自然也不需要找银行了,也就用不到人行征信了。但如果是购房时,需要同时申请房贷和公积金借款买房才能完成购房流程,那就要看是否符合限贷规定了。
那么新版2.0人行征信预计在20日上线,对于限贷的影响,到目前还不得知晓。因为截止到目前为止,人行征信中心还没有公布这些新添入的数据的采集起始点。
这是最关键的一点,未来一旦确定信息采集起始点,那么会产生两种变化。
一种是如果采集数据的起始点是在1月20号。那么在此之前采用夫妻离婚的方式规避限购和限贷,进行买房仍然不受影响,仍然可以少算一套房,享受首套房的房贷政策。最终成功的规避了限购政策和限贷政策。
一种是如果数据采集的起始点往前推,例如向前推两年或一年。那么房贷申请人再向金融机构申请住房贷款时,放款银行会审查其新版征信报告,发现其离婚时间不足或者夫妻二人一方仍有房贷,仍然在限贷时间区隔内,那么离婚就没有任何意义。
银行还会以夫妻双方共同来审查,可能就会拒绝发放贷款,或者提高首付比例到7成,则房贷申请人达不到降低首付来去购房的目的了。
所以未来必须等到新版征信上线后,意向购房人向当地房贷银行进行询问,了解限贷政策,知晓限贷政策的离婚夫妻认定起始点,再做购房决定为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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