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当公司法人本就不是自愿,现在公司要贷款,我应该同意吗?
网友投稿• 2021-09-09 20:13:43 •阅读47
对于被法人(法定代表人)的人来说是有风险的
法定代表人,对于公司行为导致的违法犯罪,是要受到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尤其被法人后,这个公司不是被自己控制的情形,即公司另有实际控制人。
当然一般的公司都会守法经营,但不排除会有违法经营的,特别是专门用来违法犯罪的公司,比如用来洗钱、用来虚开发票等。
公司的贷款不需要法定代表人还
以有限责任公司为例。公司以其注册资本为限,对公司的债务承担有限责任;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为限,对公司的债务承担有限责任。
如果你不是股东,你不需要承担公司的债务;如果你是股东,以你认缴的出资额为限承担公司的债务。
但公司的贷款不还,法定代表人是受影响的
公司的贷款不还有两种情形:
1、有能力还而不还
这种情况下,如果债权人起诉,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就是不还款,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可能会上信用记录,可能被限高的。详见《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及有关消费的若干规定》(法释[2015]17号)的有关内容。
2、没能力还
没能力还,如果企业破产,根据《公司法》及《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可能在未来3年不能再担任法定代表人。
以上的解释可能不全,但大体意思应当清楚吧。被当法定代表人,尽管不同意,可能默许同意了。但这次贷款,不知你还默许签字吗?挂名的法定代表人,能不当就不当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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