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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亲病逝,欠银行20万贷款。我如果放弃继承权就可以不还吗?

    从理论上:题主无论是否放弃继承权,都不必须“自己掏腰包”偿还父亲的欠贷,对题主也没什么其他影响。前提是,题主并未从父亲的这笔欠款中受益。

    现在早已不存在“父债子还”的说法,在法律上也不予以支持——当欠款人去世、关于欠款的偿还,有关法律规定是: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       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       换句话说:       如果题主放弃继承权,就不需要承担父亲生前的债务。       如果题主不放弃继承权,那么,题主需要承担债务份额。这个份额,是以可继承的父亲遗产份额为限。换句话说,即便题主不放弃继承,充其量也是用继承份额全部抵债,不足部分,题主不强制承担。       本就是依法办事,不存在对题主产生其他什么影响的问题。       在这里,不会为题主给出其他建议,仅从法律规定上做一个提示——毕竟,要视自己的能力而行——因为题主父亲是有遗产的,可用于偿还债务,不会存在什么“坑”银行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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