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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了!年利率划线36%,现金贷面临生死考验!

  12月1日,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P2P网贷风险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正式下发《关于规范整顿“现金贷”业务的通知》(下称《通知》),明确统筹监管,开展对网络小额贷款清理整顿工作。

  “终于来了”,看到《通知》的那一刻,现金贷从业者们最近一段时间内悬起的心,终于落了下来。

  年利率36%——没有明说的红线

  “年利率36%是不是现金贷红线?”一直是大家讨论的焦点。《通知》指出,“对于各类机构以利率和各种费用形式对借款人收取的综合资金成本应符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间借贷利率的规定,禁止发放或撮合违反法律有关利率规定的贷款。各类机构向借款人收取的综合资金成本应统一折算为年化形式,各项贷款条件以及逾期处理等信息应在事前全面、公开披露,向借款人提示相关风险。”

  《通知》本身并没有直接指出36%的红线,但其中对综合资金成本的规定可以看出,对借款人收取的利率和各种费用形式之和应该不高于36%。也就是说,某些现金贷平台以收取服务费、管理费等名义,变相提高贷款利率的做法被彻底否定。

  除了贷款利息以外,对于备受诟病的砍头息现象和高额逾期罚息,《通知》中也有规定,砍头息被严厉制止,同时,要求借贷机构在贷前向借款人明示相关信息,提示风险。

  之前有业内人士表示,由于现金贷业务本身成本偏高,如果实行36%的利率红线,大多数平台将会倒闭。目前来看,能够活下来的平台,必须具备强大的技术背景和经济实力。而对于借款人来说,遭遇不良平台的可能性将大大降低,贷款成本可以大大降低,然后借贷机构对借款人的资质要求也将更为严格。

  借款发放将更为严格——无收入人群和多头借贷者将被拒之门外

  一直以来,现金贷备受诟病,门槛低,利息高,下款快。但对没有收入来源的绝大多数学生来说,获取校园贷之后要面临的基本是债台高筑,无力偿还。《通知》特别指出,“不得向无收入来源的借款人发放贷款”,另外,《通知》明确规定“禁止发放‘校园贷’”。多数学生属于无收入来源人群,所以这基本上是革了“校园贷”的命,杜绝了大学生因校园贷陷入过度消费,导致欠下高额债务无力偿还,甚至轻生的惨剧发生。当然,这也适用于一些因各种原因没有收入来源的社会人士。

  除此以外,《通知》还明确规定“暂停发放无特定场景依托、无指定用途的网络小额贷款,逐步压缩存量业务,限期完成整改。”对于借款人而言,不问用途随意下款的平台,以后可能再也见不到了。

  《通知》还指出,“应采取有效措施防范借款人‘以贷养贷’、‘多头借贷’等行为。” 由此可以判断,以贷养贷、多头借贷将被重点防范,对于那些习惯靠贷款为生,拆东墙补西墙的借款人来说,这无疑是当头一棒。

  暴力催收被明确制止

  一直以来,暴力催收是现金贷的乱象之一,不少借款人因为一个平台的借款逾期,遭受暴力催收,不仅自己被骚扰,甚至还会累及家人和朋友。

  如今,现金贷新规明确指出,不得泄露客户隐私,要保障用户信息安全,同时“各类机构或委托第三方机构均不得通过暴力、恐吓、侮辱、诽谤、骚扰等方式催收贷款。”由此来看,困扰借款人的暴力催收被明确制止。这一新规的制度,也能看出监管层对于借款人人身安全的极大重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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