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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放宽住房贷款首付款比例

日前,蚌埠市调整针对改善性住房消费市场的政策,放宽了贷款购房首付款比例,并调整了住房公积金有关政策。

据了解,今年以来,蚌埠市房地产市场呈现出投资量、施工量继续增长,商品房销售增速回升,交易日趋活跃的态势。1月至4月,蚌埠市(含三县)完成房地产开发投资121.1亿元,同比增长27.8%;房屋施工面积2331万平方米,同比增长31.03%;商品房销售面积142.69万平方米,同比增长21.95%。

为促进房地产市场持续平稳健康发展,蚌埠市调整了针对改善性住房需求市场的政策,对首次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普通商品住房的,最低首付款比例按20%执行。

已经还清首次购房贷款,再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最低首付款比例按30%执行;对拥有1套住房且相应购房贷款未结清的,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购买普通自住房,最低首付款比例由过去的不低于60%降至40%。

同时,蚌埠市放宽了家庭二次公积金贷款利率政策,取消二次利率上浮,实行二次公积金利率比照首次使用;在家庭仅拥有一套住宅的情况下,可发放第三次公积金贷款;改变贷款额度计算方法,贷款额由夫妻公积金缴存余额的10倍提高到20倍。

取消贷款购房面积144平方米的限制,除独栋、连体别墅外的住宅商品房均可使用公积金贷款。下一步,蚌埠市还将针对市场供应,在具体操作层面制定有关优化服务、提高效率、简化流程的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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