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首页 > 贷款知识

为面子贷款买车却无力偿贷

小伙为了面子贷款买好车,但超过了自己的经济承受能力而无力偿还。最近小刘被银行诉至虹口区法院,法官以人为本进行调解,促进双方达成了调解协议。

去年夏天,小刘开了一家小公司,当起老板。因为经常要接待客户,另一方面看到身边朋友开的都是好车,小刘觉得需要一辆好车来给自己“撑门面”,于是在某银行贷款近18万元,购买了一辆心仪的座驾。

起初几个月,小刘还能向银行归还借款本金及利息,但是从去年12月份开始,按时足额偿还就产生了困难。到今年4月,小刘直接停止向银行还款。银行工作人员与小刘协商未果后,将小刘起诉至虹口法院,请求法院判决小刘偿还尚未归还的贷款本金、利息、逾期罚息及律师费共计13万余元。

虹口法院受理案件后,向小刘送达了诉状副本、传票等,但到了开庭的时间,小刘却没有露面。法官电话联系小刘,并告知经法院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法院可以缺席判决,小刘将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小刘这才告诉法官,自己并不是不想偿还银行的贷款,而是因为自己开公司缺乏经验,而且正好遇到行业周期性调整,导致目前公司运营出现了问题,再加上自己的妻子即将临产,家庭开销比较大,所以目前偿还贷款有些困难,因为觉得还不了贷款,所以也不想来法院与银行面对。

于是,法官另行安排开庭时间,并告知小刘这一次必须按时参加。第二次开庭的时候,小刘按时来了。法官告诉小刘,无论做人还是为商,都要以诚信为本,既然小刘与银行签订了贷款协议,就要依据协议的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如果不履行义务将承担相应的不利后果。

小刘表示会积极努力向银行偿还贷款。对于银行这一方,法官认为小刘确有还款意愿,但是基于客观原因,小刘当前存在暂时性资金紧张,银行可以适当考虑调整被告的还款期限和方式。最后在法官耐心细致地调解下,银行和小刘达成了调解协议,小刘除了正常还款,还需承担相应的罚息及银行因本案支出的诉讼费和律师费。

本文来源于网友自行发布,不代表本站立场,转载联系作者并注明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