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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乐山房贷暂不能“商转公”

网8月24日讯,近日,有市民打进市长热线反映,自己于2013年在乐山买了首套房,现在生活压力很大,每月还了房贷基本上无多余的钱。

当时自己的公积金金额不符合贷款,现在公司涨了公积金,够当时商贷的金额,想咨询一下乐山的公积金政策,能不能将现在的商贷换成公积金贷款或者是公积金和商贷差异还款?

乐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回复:住房公积金贷款,首先应满足连续足额正常缴交住房公积金的职工贷款需求,这是住房公积金制度的互助性。由于2012年、2013年连续两年实行了临时性的宽松的购房支取、还贷支取政策,公积金支取量迅速增加。

2013年归集公积金20.85亿元,除去职工正常(还贷、退休等)提取13.42亿元外,2013年共向7748户家庭发放公积金购房贷款18.63亿元,位居当年全省公积金贷款量的首位。

同时在资金允许的情况下,2012年还执行了一年的临时“商转公“政策,以解决前些年因资金不足而转向银行的部分商业贷款。2014年归集了22.67亿元,贷款14.23亿元,存贷比高达96.76%。

由于公积金中心的资金来源有限,除了职工缴存和单位缴存(财政匹配)以外,没有其它资金来源,除了满足大家购房后正常支取住房公积金的需求,还要尽可能满足缴存职工的贷款需求。

近两年来我市实行了一系列公积金宽松政策,导致公积金中心资金存贷比已高达95%,因此,存量资金极为有限,当前连正常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职工都还需要排队等候放款,因此暂时没有能力再将已经在银行贷款的转为公积金贷款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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