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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豆期货

大豆的简介  大豆属一年生豆科草本植物,别名黄豆。中国是大豆的原产地,已有4700多年种植大豆的历史。欧美

各国栽培大豆的历史很短,大约在19世纪后期才从我国传去。本世纪30年代,大豆栽培已遍及世界各国。   从种植季节看,大豆主要分为春播、夏播。春播大豆一般在4-5月播种,9-10月收获。东北地区及内蒙古等地区均种植一年一季的春播大豆。夏播多为小麦收获后的6月份播种,9-10月份收获,黄淮海地区种植夏播大豆居多。从种植方式看,东北、内蒙古等大豆主产区,种植方式一般以大田单一种植为主;而其他地区,则多与玉米、花生等作物间作种植。分类  根据种皮的颜色和粒形,大豆可分为黄大豆、青大豆、黑大豆、其它色大豆、饲料豆 (秣食豆)五类。黄大豆的种皮为黄色,脐色为黄褐、淡褐、深褐、黑色或其它颜色,粒形一般为圆形、椭圆形或扁圆形。大豆的分类  大豆按种皮的颜色和粒形分五类:   1、黄大豆:种皮为黄色。按粒形又分东北黄大豆和一般黄大豆两类。   2、青大豆:种皮为青色。   3、黑大色:种皮为黑色。   4、其它色大豆:种皮为褐色、棕色、赤色等单一颜色大豆。   5、饲料豆(秣食豆)大豆的用途  大豆是一种重要的粮油兼用农产品,既能食用,又可用于榨油。   作为食品,大豆是一种优质高含量的植物蛋白资源,它的脂肪、蛋白质、碳水化合物、粗纤维的组成比例非常接近于肉类食品。大豆的蛋白质含量为35%-45%,比禾谷类作物高6-7倍。氨基酸组成平衡而又合理,尤其富含8种人体所必需的氨基酸。大豆制品如豆腐、千张、豆瓣酱、豆腐乳、酱油、豆豉等,食味鲜美,营养丰富,是东亚国家的传统副食品。联合国粮农组织极力主张发展大豆食品,以解决目前发展中国家蛋白质资源不足的现状。   作为油料作物,大豆是世界上最主要的植物油和蛋白饼粕的提供者。每1吨大豆可以制出大约0.2吨的豆油和0.8吨的豆柏。用大豆制取的豆油,油质好,营养价值高,是一种主要食用植物油。作为大豆榨油的副产品,豆粕主要用于补充喂养家禽、猪、牛等的蛋白质,少部分用在酿造及医药工业上。大豆标准合约  
交易品种黄大豆
交易单位10吨/手
报价单位人民币
最小变动价位1元/吨
涨跌停板幅度上一交易日结算价的3%
合约交割月份1,3,5,7,9,11
交易时间每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1:30,下午13:30~15:00
最后交易日合约交割月份的第十个交易日
最后交割日 最后交易日后七日(遇法定节假日顺延)
交割等级具体内容见附件
交割地点大连商品交易所指定交割仓库
交易保证金合约价值的5%
交易手续费4元/手
交割方式集中交割
交易代码A 黄大豆一号 B 黄大豆二号
上市交易所大连商品交易所
 注:目前黄大豆1号合约的涨跌停板幅度暂按上一交易日结算价的4%执行   附表1:黄大豆1号品质技术要求    交割等级 纯粮率最低指标% 种 皮 杂 质% 水份% 气味色泽 升水(人民币元/吨) 贴水(人民币元/吨)   标准品 三等黄大豆 91.0 黄色混有异色粒 限度为5.0% 1.0 13.0 正常 - -   替代品 一等黄大豆 96.0 30 -   二等黄大豆 93.5 10 -   四等黄大豆 88.5 - 30   [注] 1、黄大豆:种皮为黄色,脐色为黄褐、淡褐、深褐、黑色或其它颜色,粒形一般为圆形、椭圆形或扁圆形;   2、转基因大豆不得以标准品或替代品交割;   3、标准品交割价=交割结算价;   4、替代品交割价=交割结算价+替代品升贴水+质量差异升扣价;   5、质量检验标准及方法按照GB5490~5539-85《粮食、油料及植物油脂检验》执行;   6、卫生标准和动植物检疫项目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7、水份、杂质允许范围见附表2;   8、包装物具体要求详见交易所交割的有关规定;   9、入库指标:粗脂肪酸价≤3.5、蛋白质溶解比率≥75;出库指标:粗脂肪酸价≤5、蛋白质溶解比率≥60。   附表2:黄大豆1号质量差异升扣价   质量差异升扣价 项目 质量标准% 允许范围% 质量差异%(高+;低-) 升扣价(元/吨) 备 注   水分 13.0 11,1,3合约月份<15.0 5,7,9合约月份≤13.5 -1.0 +20 1.升水升至水份含量12.0%2.低于或高于标准不足1.0%不计算升扣价   +1.0 -55   杂质 1.0 <2.0 -0.5 +10 低于或高于标准不足0.5% 不计算升扣价   +0.5 -30   注:质量差异升扣价=水份升扣价+杂质升扣价   交易品种 黄大豆2号   交易单位 10吨/手   报价单位 元(人民币)/吨   最小变动价位 1元/吨   涨跌停板幅度 上一交易日结算价的4%   合约交割月份 1、3、5、7、9、11月   交易时间 每周一至周五上午 9:00-11:30下午 13:30-15:00   最后交易日 合约月份第10个交易日   最后交割日 最后交易日后第3个交易日   交割等级 符合《大连商品交易所黄大豆2号交割质量标准(FB/DCE D001-2005)》   交割地点 大连商品交易所指定交割仓库   最低交易保证金 合约价值的5%   交易手续费 不超过4元/手   交割方式 实物交割   交易代码 B   上市交易所 大连商品交易所   黄大豆2号与1号期货合约交割质量标准差异   黄大豆2号与1号期货合约交割质量标准对比   合约名称 黄大豆2号期货合约 黄大豆1号期货合约   合约定位 榨油用品质 食用品质   可交割商品 转基因大豆和非转基因大豆 非转基因大豆   参考标准 大豆国家标准和进出口粮油检验标准 现行大豆国家标准   核心定等指标 粗脂肪含量(含油率) 纯粮率   水分要求 ≤13.5 (11、1、3月合约交割的国产包粮大豆≤14.5) ≤13.0(11、1、3月合约<15.0,5、7、9月合约<13.5%,有升扣价)   杂质要求 ≤2.0%(无升扣价) ≤1.0%(<2.0%允许交割,有升扣价)   不完善粒要求 有 无大豆的交易规则

(一)保证金制度

  大豆期货合约的保证金比例为合约价值的5%。交易保证金实行分级管理,随着期货合约交割期的临近和持仓量的增加交易所将逐步提高交易保证金。   黄大豆1号、黄大豆2号合约临近交割期时交易保证金收取标准为:   交易时间段 交易保证金(元/手)   交割月份前一个月第一个交易日 合约价值的10%   交割月份前一个月第六个交易日 合约价值的15%   交割月份前一个月第十一个交易日 合约价值的20%   交割月份前一个月第十六个交易日 合约价值的25%   交割月份第一个交易日 合约价值的30%   黄大豆1号、黄大豆2号合约持仓量变化时交易保证金收取标准为:   合约月份双边持仓总量(N) 交易保证金(元/手)   N ≤40万手 合约价值的5%   40万手   50万手   60万手

(二)涨跌停板制度

  1.涨跌停板制度:指期货合约允许的每日交易价格最大波动幅度,超过该涨跌幅度的报价将视为无效,不能成交。   当期货合约连续出现3个同方向涨跌停板时,交易所将按照一定的原则和方式对该期货合约的持仓实行强制减仓。   2. 涨(跌)停板单边无连续报价:是指某一期货合约在某一交易日收盘前5分钟内出现只有停板价位的买入(卖出)申报、 没有停板价位的卖出(买入)申报,或者一有卖出(买入)申报就成交、但未打开停板价位的情况。   黄大豆2号和1号涨跌停板比较   交易状况 黄大豆1号 黄大豆2号   一般情况 4% 4%   上市交易首日 8% 8%   交割月份 6% 6%   保证金及涨跌停板调整标准比较   交易状况 当日涨跌停板幅度 交易时保证金 结算时保证金

大豆期货交易规则

  第1个停板 黄大豆1号 4% 5% 6%   黄大豆2号 4% 5% 6%   第2个停板 黄大豆1号 4% 6% 7%   黄大豆2号 4% 6% 7%   第3个停板 黄大豆1号 4% 7% *   黄大豆2号 4% 7% *

(三)限仓制度

  限仓是指交易所规定会员或客户可以持有的按单边计算的某一合约持仓的最大数额。   黄大豆一号、二号会员持仓限额   会员 一般月份合约单边持仓>10万手 一般月份合约单边持仓<10万手   经纪会员 <=20% 20,000手   非经纪会员 <=10% 10,000手   客户 <=5% 5000手

(四)大户报告制度

  交易所实行大户报告制度。当会员或客户某品种持仓合约的投机头寸达到交易所对其规定的投机头寸持仓限量80%以上(含本数)时, 会员或客户应向交易所报告其资金情况、头寸情况,客户须通过经纪会员报告。交易所可根据市场风险状况,调整改变持仓报告水平。

(五)强行平仓制度

  强行平仓制度:指会员、客户违规时,交易所对有关持仓实行平仓的一种强制措施。   注:若系一个会员超仓,其需强行平仓头寸由交易所按会员超仓数量与会员投机持仓数量的比例确定有关客户的平仓数量;若系多个会员超仓,其需强行平仓头寸按会员超仓数量由大到小顺序,先选择超仓数量大的会员作为强行平仓的对象;若系客户超仓,则对该客户的超仓头寸进行强行平仓,若客户在多个会员处持仓,则按该客户持仓数量由大到小的顺序选择会员强行平仓。若系会员和客户同时超仓,则先对超仓的客户进行平仓,再按会员超仓的方法平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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