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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审计学会

  一、历史沿革与概况

  为有组织、有计划地开展审计理论研究,将分散的审计科研力量适当地集中起来,统筹安排和组织审计科研工作。国家审计署于明涛审计长在1984年3月举行的第一次全国审计工作会议上,提出建立中国审计学会。审计学会是研究审计科学的群众性学术团体,从审计学术和实务的需要出发,总结中国的经验,借鉴外国的经验,加强审计理论、技术、方法的研究,探索具有中国特色审计工作路子。

  1984年12月17日,经过国务院和国家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批准和同意,中国审计学会在北京举行成立大会。国家主席李先念、中央政治局委员胡乔木、中央顾问委员会副主任薄一波,分别给中国审计学会成立大会发出贺信。全体代表审议并通过了《中国审计学会章程》,选举产生了第一届理事会。

  中国审计学会的会员分单位会员和个人会员。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的审计学会、全国性行业审计学会、从事审计研究的大专院校和科研机构、社会审计组织和内部审计机构,均可申请加入成为单位会员。审计界及相关领域的知名人士和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资格或相当资历的人员均可申请加入本会或由本会邀请成为个人会员。

  学会经费来源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收取的会员会费、政府拨款、在核准的业务范围内开展活动或服务的收入、社会捐赠和其他合法收入。

  学会于1985年创办《审计研究》学术期刊。该期刊是面向全国审计理论界和实务工作者的审计学术性刊物,其理论研究与实务研究并重,内容涉及国家审计、社会审计和内部审计领域。迄今为止,已出刊134期。二、主要职责

  根据《中国审计学会章程》,学会主要职责是,组织和开展审计学术研究活动,探讨审计发展的客观规律;举办审计及相关领域的培训班,提高审计人员专业素质;组织编写、出版审计书刊,宣传国家审计及其他财经法规和政策,普及审计知识;研究介绍外国先进审计经验,开展国际学术交流。三、组织机构和负责人

  中国审计学会的最高权力机构是会员代表大会。会员代表大会的职权是制定和修改章程;选举和罢免理事;审议理事会的工作报告和财务报告;决定终止事宜;决定其他重大事宜。理事会是会员代表大会的执行机构,理事会选举和罢免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和常务理事。理事会在会员代表大会闭会期间领导学会开展工作,对会员代表大会负责。常务理事会在理事会闭会期间行使职权,对理事会负责。学会会长为学会法定代表人,负责召集和主持理事会、常务理事会;检查会员代表大会、理事会、常务理事会决议的落实情况;代表本会签署有关重要文件;提出本会秘书长的候选人。秘书长主持秘书处的日常工作,组织实施年度工作计划;协调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实体机构开展工作;提名副秘书长以及各办事机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和实体机构主要负责人,交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决定;决定办事机构、代表机构、实体机构专职工作人员的聘用;处理其他日常事务。

  学会内设机构有学术委员会、培训工作委员会和编辑部。学术委员会负责拟定中国审计学会课题计划,协助秘书处组织、指导课题研讨活动;培训工作委员会负责组织学会会员培训;编辑部负责编辑出版《审计研究》学术期刊。

  学会理事会已历经五届。现有单位会员106个,个人会员435人,理事186人,常务理事35人。现任第五届理事会领导成员是,会长翟熙贵(原国家审计署副审计长),副会长石爱中(国家审计署副审计长)、李景春(原解放军审计署审计长)、张立民(中山大学教授)、秦荣生(国家会计学院副院长、教授)、王家新(南京审计学院院长、教授)、刘英来兼秘书长(审计署审计科研所所长)。四、审计理论研究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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