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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經歷

什麼是工作經歷   工作經歷是指應聘者的所有工作歷史,無論是有償的還是無償的,全職的還是兼職的。工作經歷是企業選拔招聘人員的主要參考要素之一。 工作經歷的內容   工作經歷應包含的內容有:   1、就職日期與離任日期,包括年份和月份。假如工作經歷有間斷,只列出年份亦可。   2、就職公司的公司全稱,如可能,還應提供所在部門名稱及母公司名稱。   3、工作地點,就職公司所在的城市或區域,以及應聘者工作所在的城市或區域。   4、職務或職位,對於不同的企業,相同的職務可能會有不同的工作內容。   5、具體的工作內容和職責。 工作經歷的書寫    工作經歷是簡歷的核心部分。應當包括你所有的工作歷史,無論是有償的還是無償的,全職的還是兼職的。   工作經歷應註重業績,用詞簡單明瞭。不要出現人稱代詞,那樣會引起反感。在保證真實性的前提下,儘量擴充與豐富你的工作經歷,但用詞必須簡練。從最近的工作紀錄開始,逐漸往前寫,並保持每份紀錄的獨立性。介紹工作史時應提供雇主的姓名、地址,本人在職時間以及擔任職務。   1、就職日期與離任日期。應包括年份和月份。假如工作經歷有間斷,也可只列出年份。   2、雇主。列出公司全稱,如可能,還應提供所在部門名稱以及母公司名稱。   3、地點。列出公司所在城市即可。   4、職務/頭銜。對於不同的雇主,相同的職務可有不同的工作內容。可適當更改原來的頭銜並使用最能體現工作性質並達到求職目的的稱呼。不要使用僅對某個雇主有意義的內部稱呼。   5、說明。不要只針對工作本身,業績和成果更為重要。註意細節,用數字、百分比和時間等對描述加以量化。避免使用人稱代詞如“我”,“我們”。   例子(Sample)   工作經歷(時序型)   1992年至今:McNight公司   合同分析(Contract Specialist)   開發、哂每焖贁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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