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效果-无报酬原则
网友投稿• 2022-03-11 20:44:19 •阅读62
什么是无效果-无报酬原则
无效果-无报酬原则是海难救助法中确定救助报酬的基本原则,指的是救助人对遇险船舶和其他财产的救助,取得效果的,有权获得救助报酬;未取得效果的,无权获得任何款项。
“无效果-无报酬”原则是历史上非常著名的救助普通法原则,它禁止在救助工作不成功的情况下支付任何救助报酬。它主要在海难救助领域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众所周知,海运是一项相当复杂危险的事业,船舶经常在海上遭遇种种危险,需要其它船舶实施救助。尽管救助是一项善良的义举,然而实施救助的船舶也常因救助行为而自身遭受损失。为了鼓励这种救助行为,国际海事法规定了一旦救助成功,被救船舶应当向救助船舶支付一定数额的报酬。但报酬不应超过被救船舶的价值,并且,救助行为如没有实际效果或救助失败的,被救船则无需支付报酬。这就是“无效果、无报酬”的原意。
无效果-无报酬原则的含义
具体而言,“无效果-无报酬”原则有两方面的含义:
一方面,“无效果-无报酬”原则以双重否定方式强调救助有效果是救助人获得救助报酬的前提条件。救助有效果亦即救助成功,意思是构成救助成功,须满足两个条件:
- 被救物最终被全部或部分获救;
- 是该救助对被救助物的最终获救作出了实质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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