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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抵押贷款的风险

  土地抵押贷款的风险

  1.抵押物产权本身存在瑕疵引起的风险

  (1)抵押物可能隐藏存在产权、债权或债务的纠纷。

  (2)占有形式不合规。如办理房产或地产抵押时,房产与地产分离,并且没同时进行抵押登记,一旦所占用的房屋所有权发生变动时,抵押土地的使用权将随之转移。

  (3)抵押权灭失。《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对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进行房地产开发的土地有动工期限限制,超过出让合同约定的时间可以加征土地闲置费甚至无偿收回土地使用权。依此规定,土地长期闲置不用超过一年的,要进行罚款。削弱了还贷能力,更为严重的是,一旦闲置期届满两年,土地使用权被国家无偿收回,抵押物就不复存在。

  (4)抵押权实现困难。如法律规定工程承包人被工程发包人拖欠的建设工程价款债权,以及税收优先权都优先于抵押权和其他债权,导致土地抵押实现困难。

  即使实现了抵押的效力,根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规定,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必须按照出让合同的约定进行投资开发,达不到法定转让条件的均不得转让。面对这样的土地使用权,银行或其他债权人还要面对受偿以后抵债土地使用权如何处理的问题。

  2.土地抵押让银行信贷风险放大

  从我们目前的情况来看,在银行信贷方面来看,最为关注的是借贷者的信用度和抵押物的价值。对于土地抵押,土地价格及为抵押物价值。而土地价格迅速下降或突变,必然会让土地抵押物价值下跌。这不仅把银行信贷风险完全暴露出来,也会把银行信贷风险无限放大。像一些房地产开发商通过利用土地抵押获得开发资金,这种行为变相来说既是将商务中的风险同银行捆绑在一起,这也是目前一些国内商业银行开始减少房地产开发贷款的原因。

  3.土地抵押造成房地产过热

  我国近年来房地产业火热朝天、势头凶猛,很多人将目光投向了房地产开发。同时目前来看,房地产开发贷款主流仍是土地抵押贷款,开发商通常运用手上持有的土地使用权来向银行进行抵押贷款。土地抵押贷款的便利即相当于为房地产开发商提供了一个鼓励的平台,这成了房地产市场火热,房价持高不下的一大原因。这样即使是没有资本储备的小企业,只要获得了政府出让的土地使用权,即可开工造房,售房牟利,近似于“人人参与”房地产业的场景。房价的高升给人们的生活加上了沉重的负担,虽然带动了国内GDP,但是却为经济的长远发展埋下危机。这样的风险,后果严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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