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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拟扩围小微贷款风险补偿

财政补贴起点从坏账率3%降至1.5%,计划明年起实施

上海财政资金补贴小微企业不良贷款政策实行已逾两年,而从明年起,这一政策将进行微调。

据早报记者了解,上海最近调低了财政资金弥补银行投放小微企业贷款、科技型企业贷款的坏账率(不良贷款率)起点,从此前坏账率3%以上的银行净损失由财政资金补偿,降低至坏账率1.5%,也即不良率1.5%以内的损失由银行自行承担,1.5%以上的损失即可获财政补贴,这一新的财政支持政策拟从明年起实施。

“这是政府部门在努力听取银行需求以后作出的决策,3%这个损失补偿方案,银行想拿都拿不到(编注:因为银行内部考核一般不会容忍如此高的坏账率)。”一位银监部门人士说,调整后财政补贴政策将更接地气。

用不掉的风险补偿金

多位知情人士称,将小微贷款风险补偿的起点从3%降到1.5%是在征求了商业银行、银行监管部门等各方意见后作出的决策。这一拟从明年初启动的财政资金补偿政策是,对各银行上海分行每年度小微企业贷款口径下不良率超过1.5%的部分,用财政资金补偿其中的50%。

而在新政策实施前,财政资金补偿的起点一直是小微企业贷款口径下不良率超过3%的部分。按老办法,3%-4%的小微企业贷款不良率部分由财政资金全额补偿,3%-5%(含5%)的科技型中小企业不良率部分亦有财政资金兜底。政府部门希望通过这个办法将银行对科技型中小企业贷款的不良容忍率放大至5%,小微企业不良贷款容忍率为4%。

上海在2011年9月正式推出“3个10亿”财政资金支持破解小微企业融资瓶颈政策。其中一个10亿,便是用于对商业银行发放科技型企业贷款、小型微型企业贷款所出现坏账进行一定比例的风险补偿。2012年,上海又新推20亿财政资金,其中一个10亿又被用于商业银行对科技型企业和小型微型企业发放贷款的风险补偿。

但自2011年9月运行至今,公开资料显示,政府部门似乎从未将这笔资金以坏账风险补偿金的形式拨付出去,而是用奖金的形式向26家商业银行发放了7731万元,以专项奖励当年小微企业贷款投放绩效突出的银行。

有政府部门人士承认,在推行这套财政资金补偿政策时发现,银行实际所能承担的不良率很难达到3%,这与银行内部考核相悖,因此在风险补偿资金无法拨出去的背景下,用奖励政策取而代之。

1%、1.5%和3%

“3%这个损失补偿方案,银行想拿都拿不到。”一位银监部门人士说得更直白,地方政府的财政资金补偿政策应该与商业银行的实际经营对接,应该“更接地气”,而不是“悬在天上”。

一般而言,不良率控制在1%以下被认为是商业银行审慎经营的基本红线。

前述监管人士称:针对小微企业贷款,不良率在1%的部分政府不用管,银行有相应的承受能力,一般而言,银行内部对不良率考核也是控制在1%(包含)之下;银行小微贷款不良率在1%-2%之间部分,地方政府财政资金可以出手全部“背掉”;银行小额贷款不良率在2%-3%之间的部分,可以采取银行自身、地方政府财政资金各“背”一半坏账的方式;针对小微贷款不良贷款高于3%的部分,银行则应该自行承担。

“一家银行的小微不良贷款率超过3%,这说明它的风控能力不行,应自行担责。”上述监管人士说。

上述监管人士称,如此的一套方案才能与银行所能承受的坏账压力“无缝对接”,而不会出现“从1%到3%的真空地带”。

不过,上海最终选取了1.5%这个补偿红线。据前述人士透露,地方政府担心:财政补偿的标准下沉之后,有限的财政资金兜不了底怎么办?

业内吁建小微信息平台

“你也知道,即便不良率真的很高,银行的报表也不可能会做那么高。”对于即将调整的政策,多位接受早报记者采访的商业银行业内人士似乎还有新想法。

“政府用奖励或补偿的方式希望银行拼命投小微企业,而奖励的后果是行业投向可能都不去审慎考量,可能是钢贸贷款的风险,那么政府依然还有奖励?”一位股份制银行人士指出,对小微贷款投放突出的银行实行奖励政策,从政府的角度有可能操作起来较为简单,但这种财政资金的使用方式其实是粗放式的。

“政府应该考虑用完全市场化的机制去运作这笔钱,比如搭建一个平台来解决小微企业信息不对称、企业规模小、行业细分不明显的现状,这样一个信息和增信服务的平台需要政府出钱来搭建。”上述股份制银行人士建议。

受访的银行人士认为,这个信息和增信平台应整合来自工商、税务等多个部门小微企业的税收登记、企业年检等非财务信息,且应由政府出钱,那么平台没有盈利压力,才能不将平台的建设成本转嫁到因平台受益的小微企业融资成本之上。

“银行并不是对小微企业贷款没有积极性,归根结底还是企业不了解银行、银行不了解企业。”另一东部银行人士指出,然而单凭一家或两家银行的能力,无法整合众多公共资源建好这个平台。

该东部银行人士也进一步指出,商业银行参与信息平台的搭建亦牵扯了信息安全的问题,“由于缺乏立法保障,工商、税务部门没有权利、亦无法界定企业的哪些数据可以公开,哪些不能交给商业银行……”

那么那些由商业机构、国资公司搭建的第三方小企业信息平台呢?

“一定由一个公允的第三方组织,类似于事业单位,不以考核利润为目的的机构来运作信息平台更为合适。你可以想象一下,如果数万户小微企业客户,每查一笔要5块钱,这全部企业查询一遍不一定全部都放贷款,成本到哪里去消耗?如果还是要像现在查询个人征信记录一样,到想放这笔贷款的时候再去央行征信系统查一查,那还有意义吗?”一受访的银行人士说。

值得一提的是,2013年7月15日,国务院召开全国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经验交流电视电话会议上,国务院副总理马凯曾指出,要通过第三方提供信息和增信服务,解决好“两缺”问题,从而形成“小微企业-信息和增信服务机构-商业银行”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新机制。

银监会8月末发布的《进一步做好小微企业金融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中亦明确各银监局、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应主动加强与地方政府和相关部门的沟通,进一步密切合作,争取在财政补贴、信息共享平台、信用征集体系、风险分担和补偿机制等方面获得更大支持,优惠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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