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宁实施“三停五不” 收回不良贷款1.84亿元
“我今年六十多岁了,不管家庭条件如何,决不能把债务留给后人,我是第一责任人,必须诚信还贷,”家住新宁县万塘乡三关村的翟大伯将替一位亲戚代借的6万元本金还给乡信用社时,对办事人员说。
据悉,在新宁县,涌现了许多父替子、兄帮弟、村干为村民还贷款的感人故事。至7月7日,新宁已收回不良贷款1.84亿元,位居邵阳市之首,而且实现了“零上访”、“零投诉”,湖南省内不少县市派员前往新宁取经。
农村信用社改制成农村商业银行是金融界的一项重大改革。为了顺利推进这一改革,有效化解信用联社的不良贷款,新宁县委、县政府从2014年10月组织开展不良贷款清收工作,相继出台了《新宁县清收农村信用社不良贷款工作实施方案》和《关于清收行政企事业单位和国家公职人员不良贷款采取“三停、五不”措施的通知》,清收工作在全县各部门、各乡镇全面铺开,
县直各单位、各乡镇抽调精兵强将组成工作队伍积极投身到清欠工作中,他们走村入户,与欠款户促膝谈心,讲政策,力求收回每一笔不良贷款本息。崀山镇实行领导联村,干部联户制度,发动全乡机关干部和村组干部一齐行动,对贷款户的基本情况以及贷款金额进行了全面调查摸底,在核准基本数据基础上拟定了催收通知书,逐户发放到贷款人手中,利用春忙季节的早晨和晚上闲余时间到对象家里做劝说工作,到7月3日该镇共收回不良贷款1028.1万元,完成总任务的48.69%,在18个乡镇中排名第一。
新宁涉公人员不良贷款达3907万元,对象遍布城乡,函证单发送很不顺利,催收阻力重重。针对这一群体,新宁实行行政清收,明确各单位一把手为第一责任人,负责清收清收本单位干部职工不良贷款,同时由县清收组对公职人员的不良贷款进行督查清收、限时归还,否则按照停职、停薪、停岗,不提拨、不调动、不评先、不加薪、不晋级“三停五不”措施执行,并将各级各单位的清收工作纳入全县年度绩效文明考核的重要事项。
同时对部分不配合又无还款计划,甚至拒不还款的26名公职人员在县电视台进行了曝光,并在县城人员集中的地方、公交车候车点张贴公示,同时规定从公示之日起,公示人员除每月只发600元基本生活费外,其余工资和津补贴部分一律停发用于抵扣起所欠不良贷款,直至还清为止。
新宁法院积极配合清收工作,成立了“金融合议庭”、“特别法庭”,直接受理该类起诉案件,重点起诉了一批赖账户、钉子户,实行“快立、快审、快结、快执”原则,提高执结率。
至今年6月底县法院已判决信用社提交的案件150多起,下发支付令260多件,依法拘留了20多名不履行法院生效裁判文书的被执行人,冻结借款人账户200多户,涉及金额近200万元,收回不良贷款473笔,本息合计1540.59万元。
县公安局开展了对农信社员工违法、违规发放贷款的清收工作,先后对信用社178名信贷员逐个进行了问话,并限期收回或函证。至7月初已经刑事立案4起,刑事拘留2人,网上追逃1人,收回不良贷款97笔、金额179万元,函证467份、金额1826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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